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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我高中剛入學時 參加新生盃辯論比賽的的第一個題目
那時候 學長們還嘻嘻笑笑說”這個題目,從民國六十幾年就開始了”
沒想到 距離高中 至今已經快10年了
“是否該廢除死刑”在今日竟惹起如此喧然大波

剛剛電視上直播了白冰冰的記者會
我贊同她所說的 “今日的死刑已經算是非常人道了”
“的確,沒有人能夠決定他人的生死,但這些獅子老虎早在這之前就殘暴的結束了他人的生命”

我明白,死者家屬心中的悲憤
我也清楚記得,當我在新聞畫面中看見--確定”毒奶事件”後一周內,
立刻執行死刑的兩位負責人,在行刑前,最後的身影,
那時帶給我的震撼

我贊同王清峰部長提出的”沒有人有權決定他人的生死”
<法案疑雲>電影中,指出:審判制度中的缺失將造成執行死刑後的遺憾
“人,非上帝”

所以在節目中提出”死刑不該是被獨立提出探討的,而應該和整個審判的精密度連結在一起的議題”(我忘了他的名字,隨後補上)

我想起外公因病過世,那時我心中沒有怨懟,
因為明白長時間被病痛折磨著的外公,那辛苦的過程,
在外公離開時,我除了依依不捨外,心中還漲滿了感激:

感謝在最後,外公身邊有所有的親人相伴…
他不是孤獨一人面對死亡來臨

感謝在最後,外公終於能脫離被病魔啃噬的軀殼…
再也不用承受醫療儀器在體內穿梭的痛楚

為什麼受害者家屬無法接受死刑的廢除?
因為他們無法想像自己所愛的親人在生命最後
除了面對死亡的恐懼無助 還有強加在”身體”和 “心裡”的折磨

當事件被還原,留下來的父母.孩子.該如何去承受自我良心的譴責
在暗夜中永遠如影隨形的陰影和絕望

這些明明不是他們的錯
但是創痛 有誰能為他們承擔?

沒錯,殺死兇手並不能疏解心中的怨恨
我相信白冰冰心中存有的 也並不是怨恨

被害人家屬 怨的是自己無法保護自己的家人
恨的是 自己的力量如此微薄 只能寄望正義.法律能為事件做出最好的評判.安排

王部長的一句”我願為死刑者下地獄”
字字句句聽起來是如此仗義 但 為什麼要背負不屬於他的罪名.罪刑呢?
這在受害人家屬耳中聽起來 何嘗不是另一種傷害呢?
市井小民是否還能全心全意的信任執法單位?

“下一站,幸福”劇中,
一位受性侵但得不到法律還以清白的女孩走上自殺一途
雖然是自殺未遂 但她要的並不是了結 而是被理解
被將心比心的理解

我相信,受害人家屬在歹徒接受死行之後
並不會歡天喜地的呼喊抑或有大快人心的喜悅

因為失去親人的痛苦 那心裡的創傷
並不是殺人償命之後 就能得到撫慰

我想,在廢除死刑的這個議題上
我們需要的不是部長”執行死刑與否”的承諾
而是整個”審判過程的縝密性”
“對被害人家屬的支持.關注.理解和心理重建輔導”
還有”對整個社為治安的維護計畫”
更重要的是”教育上我們應該如何培養健康.良善的下一代”

這都是我們該努力的(也是我該努力的方向)

我們所有人,都必須為了生存的這塊土地付出努力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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